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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博官方平台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5-01-16 16:40 来源:网络

  亿博官方平台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大渡口区贯彻落实重庆市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约谈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大渡口区贯彻落实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约谈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大渡口区空气质量反馈问题整改要求,为确保全面整改到位,全力推进“治气”攻坚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用习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把抓好问题整改工作作为重大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尽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推动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再提升、取得新成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良好生态环境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奋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市域范例,为美丽重庆建设贡献大渡口力量。

  以约谈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契机,紧盯问题不放松,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实现PM2.5浓度下降,充分发挥整改工作对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美丽大渡口建设的极大推动作用,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机关事务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城建公司、城运公司、渝泓公司,各镇街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区政府分管环境保护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区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指挥部下设扬尘污染整治组、生活污染整治组、工业污染整治组、交通污染整治组、督查督办组等5个工作组。

  成  员: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城建公司、各镇街分管负责人。

  成  员: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机关事务局、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分管负责人。

  工作职责:全面加强餐饮油烟网格管控;安排专人检查重点区域餐饮业油烟处理设施及清洗台账;露天焚烧、烟熏烤肉及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散煤、木材等高污染燃料管控;干洗店管理。

  成  员: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区交通运输委、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分管负责人。

  工作职责:加强对全区油库、加油加气站和重点区域汽修店检查。定期检查工业企业生产及废气排放台账、污染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情况,推进工业涂装、化工、包装印刷等行业开展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工作;合理安排错峰生产,必要时采取限产停产措施。

  成  员: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信息委分管负责人。

  工作职责:引导加油站开展错峰卸油或夜间加油;加强国控站点周边重点道路及拥堵路段交通疏导,强化高排放车辆限行及冒黑烟车执法;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登记,实现编码全覆盖;督促专业市场禁止使用国一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进场,提倡使用国五、国六排放标准的货车。

  工作职责:每日发布空气质量日报,实时开展攻坚工作调度,按需组织相关攻坚单位开展动态会商,不断提高污染应对科学性、精准性、时效性;组织开展攻坚工作专项督查及效果评估,对工作严重不力,影响全区空气质量年度目标完成的单位按规定启动约谈等。

  1.做好全区道路清扫保洁。做好包括老重钢片区在内的全区主次干道日常清扫保洁。加强国控站点周边500米范围内重点区域道路清扫保洁的责任落实和巡查检查,每日夜间21:00之后完成一次道路清扫保洁。对重点区域周边道路强化保湿,从严查处车辆带泥上路、冒装撒漏等问题,确保车行道和人行道无可见灰尘,行道树、绿化带、广告牌、围挡围墙等无积尘积泥。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进出口道路的扬尘污染管控。(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渝泓公司)

  2.强化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更新完善辖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问题清单,针对全区在建工地施工扬尘防控举措落实情况,健全完善巡查队伍,及时整改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做好日常巡查检查和问题移交。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扬尘污染控制的全密闭施工、场地坪硬化、车辆冲洗、预拌混凝土使用、烟尘排放控制、易扬尘物质处置、高空垃圾处理、渣土密闭运输、施工湿法作业、视频监控等各项规定,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十项强制性规定”落实到位。加强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和油漆喷涂、切割等作业管理。污染预警期间,加大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国控站点周边5公里范围内施工现场暂停土石方、运渣和非清洁能源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城建公司)

  3.做好渣车执法监管。加大全区渣土运输车辆“冒装撒漏”违法行为的执法监管力度,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在西城大道、老重钢片区钢铁路、金中大道等进出大渡口区的重点区域路段,开展渣土运输车辆常态化执法检查;督促做好渣土车车轮、底盘和车身高效冲洗,车辆未冲洗干净不得出场。(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

  4.做好露天焚烧监管和秸秆综合利用。丰富露天焚烧和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引导措施,对重点村社、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有针对性的开展巡查执法,严禁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行为。按照“三不”原则开展疫木处置。依法查纠露天烧烤、露天(包括楼顶、阳台)熏制香肠腊肉等行为,推进腊肉香肠环保熏制点的建设使用,引导群众培养环保的生产生活习惯。(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城市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各镇街)

  5.强化全区餐饮油烟管控。完善重点区域周边1公里、3公里、5公里大中型社会餐饮油烟单位清单。落实专人做好辖区内餐饮店油烟净化器安装、使用和清洗情况的巡查。原则上重点区域内大中型餐饮油烟单位和夜间烧烤店1个月完成一次全覆盖检查。坚决杜绝露天烧烤。(责任单位:各镇街、区城市管理局)

  6.做好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食堂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和清洗情况的巡查,原则上油烟净化器每月完成一次清洗。制定公共机构食堂油烟深度治理计划,有序推进国控站点1公里范围内大型公共机构食堂的深度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局、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相关镇街)

  7.继续推动居民楼油烟治理工作。加快启动居民楼油烟治理三期项目的实施,尽快发挥油烟治理设备生态效益,切实降低重点区域生活油烟污染。(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8.做好节假日巡查。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全域禁止非法销售、禁燃禁放的宣传和执法工作。做好传统节日文明祭祀的宣传引导,加强大渡口区殡仪服务中心、大宝山公墓、金龙山公墓、金鳌山陵园等场所的管理,引导群众文明祭祀、鲜花祭祀。(责任单位:区禁放办、区民政局、各镇街)

  9.做好站房附近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国控站(新)站房周边环境改造和维护,做好站点电力保障和日常巡检,严禁非运维人员进入国家城市站站房、站房房顶、站点栅栏及采样器20米范围内亿博官网,做好周边群众宣传引导工作。(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八桥镇)

  10.做好工业废气重点排放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动小南海水泥厂3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窑尾烟气SCR脱硝超低排放EPC工程、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大渡口厂区F05/F06线废气处理站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宝武特冶航研科技有限公司颗粒物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进一步做好其他重点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的中央资金申报。(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11.督促企业落实减排措施。加强引导重庆小南海水泥厂、重庆国际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落实错峰生产要求,确保企业“真错峰、真减排”。督促建桥A区重庆秋田齿轮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太仓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利德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宝武特冶航研科技有限公司等涉气企业废气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推进辖区小南海水泥厂、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的环保绩效评级工作。(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信息委)

  12.加强加油加气站监管。督促加油站、储油库正常运行油气回收装置,推动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建设,加大抽测不合格的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车用压缩天然气和车用尿素行为,按照抽查计划开展油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13.加强重点区域汽修店监管。加强重点区域汽修(喷漆)企业的巡查检查,督促企业正常运行废气治理设施,及时更换活性炭、光氧灯管等废气治理设施耗材,建立完善运行管理台账。(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委、区生态环境局)

  14.加强高排放车辆管控。严格执行《关于辖区部分路段高排放车辆禁行的通告》,加大高排放车辆闯禁和冒黑烟车辆执法力度。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完成年度淘汰、替换老旧车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15.加强重要路段交通疏导。增派警力,对西城大道、双山路、钢花路、南北干道、迎宾大道、公园路、双园路等主要道路点特别是上下班高峰时期,开展交通疏导,优化双山路、钢花路红绿灯设置,畅通车辆进出我区通道,保证出区车辆及时通行,缓解拥堵。(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16.开展机动车路检和用车大户企业的入户检查。在西城大道、建桥工业园、龙文钢材市场等重点区域设置检查点,严查柴油重型货车违规垫高温度传感器、不正常使用尿素、篡改OBD数据等问题。(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分局)

  17.推动全区机关用车新能源化。明确除特种车辆外,新购置、淘汰换新和租赁的公务出行、社区警务、交通执法、执法、市政环卫、市政工程、环境监测等领域用车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车。(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局、区财政局)

  18.加强区域联防联控。针对重点区域周边跨区污染源,与九龙坡区健全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畅通大渡口区八桥镇、九龙坡区九龙街道等相邻区域日常交叉巡查、问题移交渠道,形成应对大气跨区域污染问题整改、应急预警的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八桥镇)

  19.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使用走航车、无人机等各种监测设备,结合原有的基础信息和数据逐步开展溯源分析等相关工作,让空气污染预警更加准确,防控措施更具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形成“找问题、找原因、开药方、强治理、做评估”的闭环体系。(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20.完善应急应对工作机制。利用大气网格化监控平台,每日开展当日空气质量预判分析,及时发布临界超标信息。不断健全完善《大渡口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污染物分级分类管控清单”,推动重点镇街试点建立镇街级大气临界超标应急预警措施清单,强化指挥调度与应急响应的精准性。(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各镇街)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约谈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意义和现实意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明措施。针对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约谈反馈问题,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工作责任、时间节点,举一反三抓好相关行业领域、辖区范围内涉气问题的排查和整改。

  (二)强化联动机制。区生态环境局要加强对约谈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统筹调度。做大做强“治气”攻坚队伍,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问题的巡查、督办和通报。学习市内大气质量进步明显区先进经验,区级相关部门之间、相邻镇街之间、与我区毗邻的区县之间,要加强联动,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执法合作,共同解决露天焚烧、道路扬尘、工业企业跨界污染等问题。

  (三)严格督查考核。区生态环境局要结合约谈反馈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取得成效,定期对属地镇街和属事部门工作情况开展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反复出现甚至存在敷衍应付等情形的,要坚持严格督办、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将情况上报区政府开展督查和约谈,将结果全区通报并计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推进“治气”攻坚工作向纵深发展,形成常态化的高压态势。

  (四)及时公开信息。要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多渠道、多媒体跟踪报道约谈反馈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充分发挥公众和新闻媒体等的监督作用,对措施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及时公开曝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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